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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高网泉厦漳城市联盟路 泉州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闽政文〔2020〕216号
2020-12-14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高网泉厦漳城市联盟路

泉州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闽政文〔2020〕216号

省交通运输厅、发改委

:

你们《关于核定省高网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泉州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闽交规〔

2020

〕 86 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关于省高网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泉州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即项目内的成功大桥(原“安海湾特大桥”)客车基本费率按小型车(一类客车) 2.50 元/ 车公里计算,货车及专项作业车基本费率按小型车(一类货车) 2.00 元/ 车公里计算;项目其余路段客车基本费率按小型车(一类客车) 0.60 元/ 车公里计算,货车及专项作业车基本费率按小型车(一类货车) 0.45 元/ 车公里计算。

客车、货车及专项作业车的车型分类和收费系数,按照我省高速公路现行的收费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系数执行。行驶在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泉州段车辆的计费办法以及差异化收费政策,按照我省高速公路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泉州段为经营性公路项目,收费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0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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